关于2024年本科学生考研奖学金、2023年度专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2024-04-17

各班级:

为做好2024年本科学生考研奖学金、2023年度专项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考研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审参见《韩19+vip仙女屋19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22〕123号)和校级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附件1)。

二、申请和报送

(一)考研奖学金(线上申请)

1.学生通过“学生事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线上申请。

(1)考研一等奖学金:录取为硕士研究生者/录取国外硕士研究生者

(2)考研二等奖学金:获得复试资格者

(3)获得推免资格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不作申请

2.各班级根据《韩19+vip仙女屋19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22〕123号),审核学生申请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并予以班级公示。

3.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各辅导员在系统内进行名单确认,确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

4.已申请其他奖学金者,不影响考研奖学金申报。

(二)专项奖学金(线下申请)

1.学生向各辅导员提出线下申请。

2.各辅导员根据《韩19+vip仙女屋19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22〕123号)以及各类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附件1),审核学生申请情况,确定推荐名单。

3.专项奖学金类别及名额:金家麟奖学金4人、宗树义奖学金2人、海平奖学金2人以及NITORI国际奖学金1人。(除海平奖学金申报对象包含研究生外,其余申报对象均为本科生)

4.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版材料: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专项奖学金审批表(附件3)、评奖年度原始成绩单及主要事迹证明材料。所有填写的先进事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任职证明、荣誉证书、实践证明等,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所有竞赛项目标明项目级别(国省市校赛)及AB类(见附件4)。所有证明材料请按照专项奖学金审批表内填写的先进事迹顺序摆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奖项不予认定。

(2)报送方式:各辅导员将申报电子版材料于2024年4月28日前报送至万老师处,联系电话28872695;联系邮箱:wty@mail.zjgsu.edu.cn。

(3)专项奖学金每人至多申请一项。

(4)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申请和材料报送,已提交申报后不再接收补充材料。

韩19+vip仙女屋19(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